联系人:赵永林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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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永林,山东岳首律师事务所律师,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,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。擅长刑事辩护、重大民商事案件代理,在三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中,办理过多起国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。
近几年承办的经典刑事案例
1、彭某某诈骗案,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多次开庭审理后,支持律师无罪辩护意见,检察院撤诉,彭某某被无罪释放;
2、宗某某强奸案,一审判决有罪,与刘卫国律师合作代理上诉后,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支持律师无罪辩护意见,裁定发回重审。重审期间检察院撤诉,宗某某被无罪释放;
3、山东省泰安市汪某某毁坏公司财物案,检察院支持律师无罪辩护意见,决定不起诉,并宣告汪某某无罪;
4、山东省泰安市李某涉黑案,法院支持律师辩护意见,判决李某某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;
5、浙江省衢州市翟某某诈骗案,律师调查发现犯罪者另有其人,翟某某也是受害人,向公安机关反复提供律师意见后,公安机关支持律师无罪意见并撤案;
6、山东省淄博市王某某非法采矿案,与张维玉律师合作为王某某辩护,王某某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;
7、河北省广平县杨某某非法拘禁案,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;
8、山东省泰安市李某某非法采矿案,一审被法院判决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(实刑),代理上诉后,二审法院改判三年有期徒刑,缓刑;
9、辽宁营口郭某某涉黑案,代理上诉后,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,重审期间,多名被告被认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并被释放;
10、内蒙古包头(乌海)王永明涉黑案,与国内多位**刑事辩护律师合作,各被告均获得明显降低量刑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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